快来报名!自治区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名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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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注意!自治区妇联面向社会征集2017年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(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)10人,快来报名吧!
不管你是教师、护士、还是企业职工、农民,也无论你身处国家机关部门、企业还是社会组织,快快行动起来吧!
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,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?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政治立场坚定、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民族团结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 吃苦在先, 乐于奉献。
2.弘扬“四自”精神,积极响应妇联“巾帼创新业、建功十三五”号召, 立足本职岗位, 爱岗敬业, 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。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,创造一流业绩, 展现巾帼风采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。
3.胸怀大局,热心公益, 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、带领妇女、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, 表现突出,业绩优异。
4.原则上应已获得地区级或行业 (系统) 授予的荣誉称号。 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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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社会化推荐,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。自治区妇联将在新疆女声网、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平台设立2017年度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(巾帼建功标兵)网络推荐平台,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、他人举荐、单位推荐等多种方式参与活动。2017年度社会化推荐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(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)共10名,占本年度表彰总额的10%。
如 何 报 名?
联 系 人: 李燕 马丽
联系电话: 0991-2311592
地 址:乌鲁木齐市民主路42号世纪大厦10楼
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部
邮 编:830002
电子邮箱:xjflfzb @ 163.com
注 意 事 项
1.社会推荐参评个人要认真填写 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 推荐表,(登录新疆女声网/下载附件)
2.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、文字简练,不超过 500 字,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。
3.请将一寸照片(蓝底)电子版与推荐表一起发到指定邮箱。
注意报名截止日期!
请于 2017 年 3月20日前将申报的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(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 )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
你还在等什么,快来报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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